今年五月份是第四個民法典宣傳月,為助力平安校園建設,深入推進民法典學習宣傳常態(tài)化和普及化,提高學生的法治素養(yǎng),5月10日,墩集司法所聯(lián)合鎮(zhèn)宣傳部在墩集中心小學開展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主題宣傳進校園活動。
胎兒是否有權繼承權?年齡7歲的小朋友,將父母送給他的貴重物品賣了,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嗎?未成年遭父親虐待,父親被法院撤銷監(jiān)護權后,有義務繼續(xù)付撫養(yǎng)費嗎?在墩集中心小學學生積極踴躍的回答中,一堂關于《民法典》的普法宣傳精彩開啟。
普法志愿者結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點和接受能力,用淺顯易懂、生動活潑的語言,對《民法典》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中與未成年人息息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生動講解,并通過實際案例以案釋法,為同學們講解了有效保護自身安全的途徑。現(xiàn)場氣氛活躍,學生積極踴躍參與,深受啟發(fā)和教育。
通過此次民法典進校園活動,促進了學校法治宣傳教育,讓學生們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,實現(xiàn)了進一步講好民法典故事、傳播民法典知識、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。(吳婷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