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辦理依據:
1、《法律援助條例》第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(guī)定的公民,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咨詢、代理、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。
2、《司法部關于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》的要求,接待現場來訪,解答法律咨詢。
二、承辦機構:泗城鎮(zhèn)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
三、服務對象:全體公民
四、服務流程:1、提出咨詢申請;2、提供相關信息或材料;3、法律服務所、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工作者予以咨詢解答。
五、收費依據及標準: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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