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辦理依據(jù)
1.《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》第三十六條:實行食品小作坊登記制度和小餐飲、食品攤販備案制度。登記和備案不得收取費用。2.《安徽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皖市監(jiān)食生〔2020〕2 號)第三十五條: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、損壞的,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辦,并提交下列材料:(一)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補辦申請;(二)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損壞的,應當提交損壞的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原件。材料符合要求的,原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后 5 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(fā)。因遺失、損壞補發(fā)的食品小作坊登記證,登記證編號不變,登記日期和有效期與原證書保持一致。
二、承辦機構
注冊局辦。
三、服務對象
轄區(qū)內取得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合法主體資格,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(遺失、損壞補(換)發(fā))的法人、其他組織和個人。
四、申請條件
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、損壞的。
五、申報材料
1.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補辦申請;
2.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的,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網(wǎng)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遺失公告的材料;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損壞的,應當提交損壞的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原件。
六、服務流程
1.申請:申請人向窗口提交規(guī)定的材料。
2.受理: 窗口對相關材料予以受理審核。
3.發(fā)放:申請人憑受理通知書領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。
七、辦理時限
材料符合要求的,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(fā)。
八、收費依據(jù)及標準
免費。
九、咨詢方式
0557-72810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