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縣、區(qū)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關部門: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,切實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線,按照《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〈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〉 的通知》(皖辦發(fā)〔2020〕25號)《關于印發(fā)〈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動態(tài)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〉 的通知》(皖民社救字〔2022〕64號)等文件要求,經2023年7月17日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研究通過,決定對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進行調整。具體方案如下:
一、城鄉(xiāng)最低生活保障標準
2023年,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9084元(每人每月757元),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8664元(每人每月722元)。
二、特困人員供養(yǎng)標準
2023年,農村特困供養(yǎng)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11264元,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8748元(每人每月729元)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12120元,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800元(每人每月900元)。
三、特困人員失能失智護理補貼標準
城鄉(xiāng)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3檔。集中供養(yǎng)特困人員的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于當?shù)刈畹驮鹿べY標準的50%、30%、4%,分散供養(yǎng)特困人員的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于當?shù)刈畹驮鹿べY標準的35%、20%、3%,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不得高于當?shù)刂囟葰埣踩俗o理補貼標準。
特困供養(yǎng)人員失能失智補貼標準。根據(jù)市人社局提供數(shù)據(jù)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930元/月,集中供養(yǎng)特困人員的全護理標準為965元/月,半護理標準為579元/月,全自理護理標準為78元/月,分散供養(yǎng)特困人員的全護理標準為676元/月,半護理標準為386元/月,全自理護理標準為58元/月。
四、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生活救濟標準
2023年,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生活救濟標準為每人每年6300元(每人每月525元)。
五、執(zhí)行時間
調整后的城鄉(xiāng)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、特困人員供養(yǎng)標準、特困人員失能失智護理補貼標準和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困難生活救濟標準從2023年7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2023年8月7日